- 非合伙律师的培训(吴洪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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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7-05 20:21:00 阅读次数:484 所属分类:翻译练习

非合伙律师的培训
与现在一样,在七十年代,被邀请加入某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业新成员一开始是作为事务所的雇员而不是合伙人——他是一名非合伙律师。这种身份状况包含了学徒期和见习期。非合伙律师通过观察和协助经验老到的合伙人来学习如何执业,与此同时,合伙人根据该非合伙律师是否应该成为合伙人(也就是说,该非合伙律师是否应该最终被律所晋升为合伙人并且分享事务所执业的风险与收益)来评估他的能力。
这样一个培训过程常常包含广泛的指导。一开始,某一名合伙人或者资深非合伙律师会非常密切地关注非合伙律师的工作,慢慢地,该非合伙律师会获得更多的决断权和权限。这样一个计划的重要一方面在于让非合伙律师接触真实生活情景。一名诉讼非合伙律师可能会与一名经验丰富的合伙人一同参加书面证词的听审或者一起出庭。他可能会协助诉讼合伙人会见证人或者为那些即将审判的案件做好准备,但他最主要还是在那里学习。过段时间之后,他可能会被允许独立处理一些简单的书面证词的听审和一些常规性诉讼事务。一名业务性(transcational)性非合伙律师可能会通过与真实业务领域的合伙人一起工作来接触复杂的业务,虽然合伙人自己完全有能力独立处理该业务。通过这种方式,非合伙律师可能会学到如何为首次公开发行(IPO)登记证券发行或者如何为一次交易准备好一份能保护其客户的需要和目标的复杂协议。培训年轻律师的这样一个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客户为该培训支付了大部分成本,这是因为最终的收费包括了指导师和非合伙律师的服务,虽然这一点对于客户来说并非总是显而易见。
许多事务所都有正式的轮换计划来让新的非合伙律师熟悉事务所的执业领域。其后,非合伙律师就在他所期望专攻的部门或者执业领域有了发言权。
一名新律师通常会预期在6到10年内保持非合伙律师身份,具体时间取决于具体某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传统。如果他看起来显然不适合成为一名合伙人,那么在他受雇于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年左右可能就会被解雇;否则,他事实上就被确保了会议一直被雇佣直至做出担任合伙人的决定为止。在这一阶段的接近尾声阶段,该非合伙律师的责任与合伙人的责任相似。他被期望独立处理大部分事务并且开始发展他自己的客户基础。他可能担任新的非合伙律师的指导者。一个在某家律师事务所带了近十年却还未成为合伙人,这种情形并不少见。他成了一名业务熟练、训练有素的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帮忙将他安置在某一位客户的法律办公室或者某一家更小的或者更弱的事务所中,或者简单地任由该非合伙律师自己去找新的工作。在传统律师事务所中,实行的是一种彻底的“不上升即走人(up-or-out)”的机制;如果某个人不能成为合伙人,那么他就必须离开。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没有中间地带。
按照今天的标准,非合伙律师并不一点要非常拼命地工作。一位非合伙律师一年的收费小时可能为1,600个小时;当然,该数字也反映了非合伙律师并没有将他们带在事务所办公室的每一小时都记入帐单中。今天,许多事务所期望一名非合伙律师每年至少收取1950小时,而在工作负担较重的时期,非合伙律师可能每年收取2200个小时甚至更多。一些事务所已经创建了“额外奖励计划”来鼓励非合伙律师来提高他们的收费小时数。这些计划
——也被称作血汗股票(sweat equity)计划——一般只有在事务所比如在事务所的当前人力上难以跟上当前业务的时候才会实施。



